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:
1.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,部门与地区规划,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、任务、产业政策、投资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以及国家和地方法规等;
2.经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签订的意向性协议等;
3.由国家批准的资源报告,国土开发整治规划、区域规划和工业基地规划、对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要有有关的江河流域规划与路网规划等;
4.国家进出口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;
5.当地的拟建厂址的自然、经济、社会等基础资料;
6.有关国家、地区和行业的工程技术、经济方面的法令、法规、标准定额资料等;
7.由国家颁布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经济评价的有关规定;
8.包含各种市场信息的市场调研报告。
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要求:
1.首先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调查研究,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,对于收集的基础资料,要按照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论证评价,如实地反映客观经济规律,从客观数据出发,通过科学分析,得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;
2.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,基本内容要完整。先论证,后决策;处理好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、评估这三个阶段的关系,哪一个阶段发现不可行都应当停止研究;
要将调查研究贯彻始终,一定要掌握切实可靠的资料,以保证资料选取的全面性、重要性、客观性和连续性;多方案比较,择优选取、对于涉外项目,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及深度还应尽可能与国际接轨;
3.为保证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质量,应保证咨询设计单位足够的工作周期,防止因各种原因的不负责任草率行事。 |